裕融決議發行普通公司債,不超過30億元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9941)裕融-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3年度分次發行普通公司債相關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以不超過新台幣30億元整為限,得視市場狀況分次發行。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0萬元整或其整倍數。
5.發行價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三年。
7.發行利率:得為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債務及充實營運所需資金。
10.承銷方式:未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由董事長辦理。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無。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由董事長辦理。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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