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觀點╱貧富問題總體檢 當務之急

【經濟日報╱賴英照】 2014.12.12

40多年前,剛到台北唸書,在學校附近的房子租了一個小房間。房東在一家公司上班,周一到周六,起早貪黑,估計一周工作超過60個小時。房子在今天的民生東路和建國北路附近,當時周圍是一大片水田。大約過了兩年,有建設公司推出四層樓公寓,一坪2萬元。房東住的是公司的宿舍,原想自己買一間,但嫌它太貴,最後沒有買。

40多年後,同樣的地段,新建的大樓一坪要價多已超過百萬元。四、五十年間,房價漲了50倍。這樣的漲幅,經濟成長追不上,薪資的調整更遠遠落後。房東辛苦一生的儲蓄,大概也買不起一間房子了。這種資本報酬大於經濟成長的情形,皮凱提認為是拉大貧富差距的主要原因。

這種情形,憲法早已預見,並明定條文加以防止。憲法的基本國策明白揭示:「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民生之均足」(第142條)。

為達到平均地權的目標,除了規定「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並規定其適當經營之面積」(第143條第4項),並明白規定:「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第143條第3項)。在節制資本方面,公用事業應以公營為原則(第144條),對於「私人財富及私營事業,認為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並應以法律加以限制(第145條)。

憲法的民生主義,一方面採取私有財產制,明文保障人民的財產權。另方面則以平均地權和節制資本等方法,試圖匡正資本主義的缺失。

憲法在1946年制定,次年施行。當時世亂飄盪,烽火連天,許多規定並沒有貫徹執行。政府遷台之後,努力發展經濟,勵行「經濟國際化、貿易自由化」的政策。租稅、證券、金融、貿易諸多制度,深受美國影響,本質上是資本主義的體制。多年以來,不但薪水追不上資本報酬,而且稅負輕重懸殊。今年11月12日財政部長在立法院答覆賴士葆委員質詢時表示,如果魏家出售一戶帝寶豪宅,可以獲利2億元,不需繳所得稅,只要繳納450萬元的土地增值稅,實質稅率大約只有2%。憲法的漲價歸公政策,在現實上卻是2%歸公,98%歸私。

另方面,根據中研院「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2014年6月),政府收到的每100元所得稅,薪資所得者繳了75元,非薪資所得只有25元。用資本賺錢不但比用勞力賺錢快,而且稅負也輕得多。這樣的制度,當然更加速貧富差距擴大。皮凱提建議對資本課徵重稅,引起許多爭議。其實,我們無須重稅,只要消除對資本的不當減稅,回歸合理稅制,就有很大的效果。

貧富差距擴大原因複雜,當然不是只有租稅制度的問題;而稅制改革也不是萬靈丹。事實上,有人認為台灣的貧富差距不是問題;對於所得及財富分配的情形及其形成原因,也有不同的解讀。但事實顯示,貧富問題已經是當今社會最關心的議題之一。九合一的選舉,清楚傳達這項訊息。

面對這種情形,政府應該以最大的決心,秉持務實專業的態度,對於貧富問題做一次總體檢,深入瞭解事實,找到關鍵問題,訂定具體改革措施,並且貫徹執行。這真正是新內閣的當務之急。 (作者是中原大學講座教授,司法院前院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賢哥不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