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債務不應由下一代承擔

【經濟日報╱社論】  2012.10.22

根據勞委會精算報告,影響全國945萬勞工的勞保基金將在15年後破產,如果不做任何補救,則到50年後,累積負債高達33.73兆。如何讓只能維持15年的勞保可延續至少35年的壽命,就必須在這50年內設法弭平這33.73兆的潛在負債。因而勞委會乃至整個行政體系都殫精竭慮在籌思良方;全國近千萬勞工更是翹首期待一個萬全的方案可以早日出爐,讓他們每個月強制繳交的保費不致白白流失,更期盼到他們人老體衰之年,還能有些許穩定收入可以維持老年生活。

新任的勞委會主委潘世偉魄力十足地宣示,3個月之內乃至更早會提出解決方案,保證勞保不會倒。事實上,他的保證沒有絲毫疑慮,因為今天勞保面臨的問題是入不敷出,只要在2062年之前,讓保費收入升高而支出減少,則勞保當然不會倒。而提高保費收入及降低支付水準的方法多得不勝枚舉,除非這近千萬勞工抗拒,萬萬沒有做不到的道理。目前所舉出的,將保費費率提高到13%、所得替代率自1.55%降至1.3%,乃至將平均投保薪資的採計方式由目前的最高60個月平均薪資拉長到15年乃至終身,都是循此方向所提的方案。

不過,根本的道理如此簡單,究竟該將保費調高多少、所得替代率降低多少、計算平均薪資的基期拉長多少,其中卻大有學問,斷非簡單的收支平衡可以概括。所涉及的問題錯綜複雜,舉其犖犖大者,不外以下數端:

首先,目前的制度涉及背德行為,當投保者大部分工作期間都極盡所能低報投保薪資,卻在最後60個月令其倍數增加以求獲得高額終身給付,就是典型的損人以利己的背德行為。當大多數人都如此做時,付保費寡而領給付多,勞保制度豈有不破產之理?因此,趕緊將此漏洞彌補,並不涉及增加負擔、減少福利的問題,也與費率多寡無關,但可發揮立竿見影的效果,更維護公平正義,絕對是最值得採取的辦法。

不過,從最後60個月延伸到整個投保期間,的確會受到物價逐年上升的影響,而使早期的薪資其實是購買力縮小,而損及最後的給付。勞委會已承諾,將在採取此制時進行價格調整,去除此一扭曲。

但實質上,該調整的不是價格而是利息。因而採取終身投保薪資做為計算給付依據,其基本精神有如每月自勞工薪資中取出部分加上雇主的配合款存入專戶之中,到符合退休條件時再計其總額決定月付金額。因此應統一合理利率複利計算每月存入金額才能趨近真正總額;而且由於名目利率已包含通膨貼水在內,本無需另做價格調整。

其次,今日勞保的虧空,根本原因在於制度設計上縱容勞工偏低計算保費、偏高計算支付,又因立委的強力阻擋,使當初的終身制改為60個月最高薪資制,所以,這些虧空本不應由現在及以後的工作者為他們之前的工作者承擔。因此,勞委會應該精算出上述偏差所造成的累積虧空的總數,由現在的政府也就是現在的納稅人加以結清。對今天以後的工作者的保費以及給付,依照一個合理而且收支平衡的公式重新計算,讓他們完全卸脫上一代的負債,這才是公平合理的做法。

最後,勞保發生如此沉重的虧空,有一個重要的環境因素,就是一方面出生率急降,使年輕一代勞工愈來愈少,同時其薪資水準不增反減,而使保費愈繳愈少;另一方面,平均壽命不斷拉長,老人的比重愈來愈大,使勞保給付的負擔逐日加重。後者當然不該置喙,但若出生率可以回升,經濟可以大幅好轉,前者即能幡然改善,虧空自然大減。


~~出生率的提升是不切實際的想法。該改的要儘快更改,如果真的等到破產邊緣就更難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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