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透過第三地進行大陸投資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8422)可寧衛-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透過第三地進行大陸投資,於大陸市場建立類似於台灣一站式廢棄物處理業務模式,以提升收益並強化股東價值。

1.事實發生日:101/8/17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將成立100%持股之可寧衛投資(股)公司後,藉由第三地轉投資於大陸設立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董事會決議大陸事業,於資本額2億1仟萬元(約人民幣4仟5佰萬元)限額內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後續投資事宜,計劃投資總額計新台幣5億5仟萬元(約人民幣1億1仟7佰萬元)。
首次投入新台幣4仟8佰萬元(約人民幣1仟萬元),後續資金依進度投入。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1.上海可寧衛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暫訂)
   2.蘇州可寧衛資源再生有限公司(暫訂)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不適用(新設立)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1.上海可寧衛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約新台幣3仟3佰萬元(人民幣7佰萬元),本公司間接投資100%。
   2.蘇州可寧衛資源再生有限公司: 約新台幣2億2佰萬元(人民幣4仟3佰萬元),本公司間接投資80%約新台幣1億6仟5佰萬(人民幣3仟5佰萬)。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1.上海可寧衛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移植台灣一站式廢棄物處理業務模式,統合及發展大陸所有環保事業。
   2.蘇州可寧衛資源再生有限公司:A. 廢水廠之汙泥處理,B. 設立一般廢棄物掩埋場,C.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固化及掩埋處理。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不適用(新設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不適用(新設立)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不適用(新設立)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不適用(新設立)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新設立)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新設立)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新設立)
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新設立)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投資公司設立進度交付款項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8.經紀人:無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轉投資大陸計畫將是本公司其中一個成長計劃,同時符合台灣投資大眾對於公司之成長預期,同時也將增加收益,提升股東之投資價值。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第3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擬追認後補行公告董事會通過日期(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待監察人承認後補行公告
(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新台幣4仟8佰萬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4.4%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1.11%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1.25%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不適用(本次為首次投資)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不適用(本次為首次投資)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不適用(本次為首次投資)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不適用(本次為首次投資)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無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無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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