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對幸福有感嗎?

【經濟日報╱社論】2013.09.02

行政院主計總處上周五首次公布官方版「國民幸福指數」,台灣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34個會員國及兩個夥伴國比較,排名第19,屬「中等幸福」國家,在亞洲優於納入評比的日本、南韓。行政院表示,這是台灣長期努力所累積的成果,受很多國家羨慕,得來不易,大家一定要珍惜。但是,多數升斗小民對這項還算不錯的幸福評比顯然無感,如何縮短統計和現實的差距,無疑是政府須努力的重點。 

長久以來,國際間對各國人民生活水準的比較,主要是以平均國民所得(per capita  GDP)為衡量標準,但國民所得受到物價、匯率、產出內涵及品質、外部成本、休閒時間等多重因素影響,且未能涵蓋精神層面的生活品質,因而和國民幸福無法劃上等號。近年很多國家及國際機構皆著手編製衡量國民幸福或快樂的相關指數,各類國際評比顯示,具高素質民主政治和完善社會福利制度的北歐各國,包括丹麥、瑞典、芬蘭、挪威、冰島等,經常名列前茅;重視精神和物質生活平衡、每人GDP不到2,000美元的不丹,更被視為亞洲最幸福的國度。

編製「國民幸福指數」是馬總統的政見,也彰顯政府對人民生活幸福的重視。主計總處採用OECD「美好生活指數」的11個領域及24項指標,另設計38項在地指標,做為編製「國民幸福指數」的基礎,有一定的客觀性與參考價值。但人民的幸福感有相當主觀成分,和冰冷的統計數字往往相去不可以道里計。

例如台灣在「國民幸福指數」中「物質生活條件」各領域表現甚佳,「所得與財富」排名高居第四,「每人金融財富」以購買力平價(PPP)計算受僱者年收入達4萬美元,約為新台幣120萬元,即平均月薪逾10萬元,排名高居第二。但在現實上,一般民眾的普遍感覺卻非如此,不久前主計總處發布的上半年實質平均薪資減少1.9%,倒退回16年前水準。月薪3萬元以下的工作貧窮人口逾200萬人,生活條件每況愈下,如何能感受到幸福呢?

再以「居住品質」為例,台灣排名第九,其中「平均每人房間數」1.6間,排名第20;「無基本衛生設備比率」(住宅無馬桶比率)趨近於零,排名第一。但最近幾年都市房價飆漲,中低收入家庭及年輕人買不起房子者比比皆是,這個「第一」的意義何在?

因此,政府光是編列「國民幸福指數」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須擬定一套追求國民幸福的策略,做為施政主要依據,其內容至少須包含以下幾個元素:

第一,永續的經濟成長模式。過去依賴「台灣接單、海外生產」及「以大陸為工廠」的代工出口模式,導致GDP成長和國內就業和薪資完全脫節,讓統計數字失真。因此,須改變一味追求出口及成長的迷思,轉向能夠連結全球與在地,更加重視內需、就業、薪資、生活品質及生態環境的永續經濟成長模式。

第二,推動幸福社會工程。政府應參酌北歐國家的治理經驗,建構一個所得公平分配、對弱勢關懷的社會,並積極發展社會企業,整合第三部門和政府資源,建構可以永續運作的社會安全體系。

第三,促進族群和諧。民主開放及多元自由的社會,是追求精神生活幸福的重要條件。但台灣特殊的政治環境及兩岸關係因素,導致社會分裂及族群對立,也影響國民幸福,因此,針對台灣的特殊現象,政府有責任挑起團結國家的重擔,化解社會對立,促進族群和諧。這也是一項艱巨的民主政治工程。

我們期許政府,在編製「國民幸福指數」的基礎上,儘速研擬明確可行的國民幸福策略,做為推動幸福施政的依據,才能讓人民對幸福真正有感。

 

總統喜歡「國民幸福指數」,就跟學生喜歡「分數」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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