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報要聞》缺水區開發,將強制使用再生水

時報資訊   2013-07-08

經濟部水利署正加速草擬「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草案,嚴格控管產業用水量。據悉,未來桃園、新竹、台中、台南與高雄均列入缺水地區,在缺水地區新投資案,將強制規畫再生水使用比率。

目前工業用水每度費用是12元,再生水預估每度至少17元,廠商生產成本將大幅增加。

經濟部長張家祝6月啟動投資列車,要求水利署加速立法,使用效率並促使再生水產業發展。水利署長楊偉甫表示,整個草案目標是在今年底前出爐,儘速送行政院審查,送立法院通過。

水利署表示,台灣中南部在枯水期與汛期的水量落差極大,在枯水期更有缺水風險,考量產業界需要穩定供水量,為珍惜水資源,因此擬定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草案。

草案主要規劃方向,是公告缺水的地區,廠商所提出新開發案,不論用水量大小,必須強制納入再生水使用比率,若無法達到政府要求,廠商必須繳交一筆負擔費。至於再生水的法定使用比率,水利署說,會考量產業別與個案處理。

水利署指出,目前許多耗水產業都已被要求使用一定比率再生水。據統計,台積電與友達等高科技產業,再生水使用比率高達80~90%,印刷電路板等電子產業,比率約75%。

官員說,由於進駐科學園區或要經過環評的投資案,政府都會要求廠商慎重提出用水計劃書,並清楚交代再生水使用比率,因此許多電子與基本金屬業廠商都已使用再生水。

這項草案是針對在缺水區,不必環評的新增投資,業者可以如同台積電般自行購置再生水設備,或是向政府購買再生水。水利署官員坦言,後續該怎麼執行廠商有疑慮。

草案通過後,水利署第一波公告缺水地區,包括桃園、新竹、台中、台南與高雄,換言之,若廠商在上述區域的新增投資,都要強制使用再生水。

水利署說,現行工業用水每度12元,未來再生水可能在17~19元,廠商生產成本勢必增加。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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