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市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9-21

一、本公司經民國101年6月22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30,000,00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7月1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0017號函核准在案。並洽請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

二、茲將新股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申請上市股數:普通股95,531,42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955,314,200元整。

(二)本次現金增資申請上市之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30,000,000元整。

(三)累計申請上市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98,531,42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985,314,200元整。

(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

(六)辦理股票過戶機構:臺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 1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三、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市: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民國101年9月26日(星期三)直接劃撥至認股繳款人指定之往來證券商所開立之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市買賣,屆時請股東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存摺即可,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未提供集保帳號股東請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臺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申請撥付(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

四、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換發,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屆時將另行公告股款繳納憑證下市及增資新股上市日期。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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