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德水: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教育績效?──談課後輔導與補救教學

天下雜誌  獨立評論@天下   作者: 羅德水  2015/04/07

為提升學生學習成效,教育部正在研議「國民中學課後輔導實施辦法」,規定各國中可於正式課程以外時間(上課期間不得超過下午5時20分,寒暑假期間以每日8時至12時為原則)辦理教學活動。

同樣是為了確保畢業生學習力,自103學年度起,教育部開始實施國中小學生成績評量新制,明訂「學生學習過程中各學習領域之成績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者,學校應實施補救教學及相關補救措施」,另規定「七大學習領域」中至少要有四個領域總平均成績達丙等以上,才能領取畢業證書,否則,只發給修業證明書。

補救教學與補考機制都是為確保「12年國教」品質所實施的新措施,在「國民教育法」尚未完成修法前,官方又急於訂定「課後輔導實施辦法」,教育部想提升國教整體素質的用心,不言可喻。然而,日前卻有教師投書指控教育部「補考」政策過於倉促,學校根本沒有時間進行「補救教學」,於是,為美化學生成績,竟有主事者要求教師直接更改學生原始分數,情景猶如震驚美國的「亞特蘭大公立學校大規模作弊事件」。(註一)

著實不能小看本案,必須思考,面對以績效評價教育的社會氛圍,學校應該追求什麼樣的績效?又該如何看待國民教育的的本質與任務?

造假違反教育本質

或許就從補救教學與補考的關係談起。

「國民教育」旨在培養國民基本素養,「補救教學」目的是為提升低成就學生學習成效,「補考」則是檢驗補救教學後學生能力是否達標的測驗。

質言之,補考機制係為了鑑別低成就學生的學習力是否提升,如果是為了證明國中畢業生素質符合標準,反過來降低補考鑑別度以求提高通過率,根本就是本末倒置,至於為美化學校教育績效,直接要求教師更改學生原始分數一事,就更加等而下之,讓人不可思議。

這些異想天開的主事者心中想的或許是,提高學生原始分數,就可以同步降低參加補考的學生人數,這樣一來,不僅連「補救教學」的工夫都免了,又可對外宣稱學校辦學績效,可謂一舉數得,何樂不為?

然而,更改學生原始成績,或許可以混淆視聽美化學校績效,但能夠拿來證明國教品質卓著嗎?其實,「補考」甚至不該成為教育目的,一如正常教學活動為本,課後輔導為輔一樣的概念,對學習成效不佳的同學來說,有效的補救教學才是關鍵,對成績落後太多的學生而言,沒有進行補救教學的「補考」,基本上沒有意義。

嚴肅面對教育問題

主事者要求美化學生成績,反映了數字管理、績效掛帥的教育氛圍,然而,長期以來,台灣學校教育追求的不就是升學競爭力與排名?不談高教體系以績效、排名決定資源分配,不談國高中以考上明星學校的人數當作辦學績效指標,教育部回應各界對高中職辦學品質的方式,不也是大幅提高「優質高中職認證」的通過比例?

必須追問的是,衝高明星高中升學率?或是提高後段學生基本知能?何者比較符合國民教育宗旨?所謂學校辦學績效,應該以進入明星學校的學生人數,或是以對後段學生的補教教學成效做為指標?

真要提升教育品質,教育部門應該嚴肅面對學生程度的落差,面對學校甚至找不出補救教學時間的困境,而不是想方設法,甚至不惜造假以降低無法領取畢業證書的學生人數,然後對外宣稱12年國教後品質大幅提昇。

真要改變社會對明星高中的眷戀,讓家長相信「就近入學」是正確選擇,教育部應該承認各地高中職辦學條件確有落差,並積極提升社區高中職的品質,而非放寬標準、提高「優質高中職認證」的通過率。

國民教育的目的何在?學校教育應該追求什麼樣的績效?值得主事者深思。

揚棄績效主義 回歸國教本質

不必自欺欺人,學校教育的總體素質不會因為更改學生成績而提高,「12年國教」政策,也不會因為高舉「有教無類」、「因材施教」、「適性揚才」、「多元進路」、「優質銜接」等口號就取得成功。

面對學校要求教師更改學生成績的傳聞,我們不應諱莫如深,應該正視學校課程太滿,考試領導教學依舊,學生學習時間太長,低成就學生放棄學習等等現實,只有真正唾棄績效主義,唾棄形式主義,唾棄因循造假,嚴肅面對學生程度落差,回到確保學生基本學力的國教本質,學校教育才可能真正得到改變。

▍註一

2002年1月8日,美國總統布希簽署《有教無類法案》(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of 2001, Public Law 107-110),該法案將學生學業成績與學校辦學績效掛勾,並以此作為分配教育資源與教育人員薪資的指標,美國政府甚至鼓勵家長轉學、任由績效落後的學校為市場淘汰,可謂是新自由主義教育政策的極致。

為使學校績效符合官定標準以獲得補助,亞特蘭大市竟有數十所學校的校長與教職員默許學生作弊,甚至公然協助,且舞弊時間長達數年,全美為之譁然。2015年4月1日,部分涉案者被判罪名成立。

 

心得:

還記得20多年前考大學的時候,選錯答案要倒扣,答題時總是戰戰兢兢,沒有把握的題目寧願空著不答。20多年來,大學數量持續的增加,大學不再是窄門,錄取率超過100%(招生名額超過當年的高中畢業生),於是出現了總分8分考取大學的歷史記錄。為了避免這種窘境再次出現,刪除了答錯到倒扣的計分方式。這就是我們台灣社會面臨最大的隱憂,不願去面對問題的本質。連教育方面,都是失了該有的價值與堅持,選擇逃避問題。

其實考8分的同學,或許不適合念大學,需要的是一技之長,硬是將性向、志趣、能力不適合念學術研究的人送進大學。大學又怕失去學生,不敢執行淘汰機制。結果就是學生混了四年,拿到一張毫無價值的畢業證書。這種例子,目前正不斷的在台灣社會上演,浪費的是國家資源、浪費的是家長的金錢(在歐美,大部分是花自己的錢)、浪費的是學子寶貴的青春。

我們的社會,正在進行一場追求表面的虛假,而不是追求本質的光輝。我們的教育被窄化到追求文憑,而不是開發個人的潛能。10多年前,班上段考成績的標準差大約10~15,同學間的學期成效差距不大。而現在,段考成績的標準差拉大到20~30,差距的擴大,就跟社會的貧富差距擴大一樣。

過去的教學,我會設定中間程度的內容,因為學生的成績比較屬於常態分佈。只有少數的頂尖會覺得太簡單,少數落後的同學會覺得太難,大多數的同學是可以接受的。而現在,學生的成績是雙峰分佈,在教學策略上,實在很難採取中庸之道。「補救教學」那根本是個自欺欺人的幌子,學生的上課時間從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課程安排的滿滿的,哪有時間做補救教學?其目的就是希望老師去「更改」成績,還學生可以拿到畢業證書。(新制的成績考察辦法,七個領域要四個領域及格,才可以拿到畢業證書)

在我求學的階段,是有能力分班的(國、英、數),按照學生不同的學習起點,選擇適當的教材,老師可以「因材施教」。後來被妖魔化了,說這樣會造成「標籤效應」,對學期成就差的學生「不公平」。以現在的國中課程內容來看,很多人到了國二,開始呈現半放棄狀態,有的是自身跟不上進度,有的是家境優渥的靠爸族。為了一個表面的公平,把不同需求的孩子,關在同一間教室,餵養同一份課程內容,這樣公平嗎?這樣務實嗎?

每個孩子有不同的潛能,只有找到自己的潛能,發揮自己才能,才能找到自我價值。我們需要的是「務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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