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永銓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20萬股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2114)鑫永銓-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3/20

2.預計發行價格:擬以每股新台幣10元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共計發行普通股2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2,000,000元。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發行價格:擬以每股新台幣10元發行。

(2)既得條件:依實際發行辦法所訂之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據員工在職條件及考績績效條件皆達成。

(3)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處理:其股份本公司以發行價格向員工收買並註銷。

5.員工之資格條件:

(1)截至發行日為止為本公司正式員工且符合一定績效表現者。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績效表現、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於法令規定之限額內,依本公司擬訂「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後提報董事會決議。

(2)單一員工每一會計年度持有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及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其中單一員工每一會計年度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得行使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額,不得超過年度結束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三之限額。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可能費用化之金額:預估發行後可能費用化總額為新台幣23,700仟元(以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時價以104年3月19日收盤價新台幣128.5元計算)。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1)估算104年~107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為5,688仟元、10,902仟元、5,214仟元及1,896仟元。

(2)若以104年3月19日收盤價新台幣128.5元計算,估算104年~107年費用化後每年對每股盈餘影響情形分別約為0.084元、0.161元、0.077元及0.028元(以104年3月19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67,525,288股計算)。

(3)公司未來之市場競爭需要更多優秀人才,創造更佳之產品,未來年度之營收預估持續呈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除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另有規定外,其股份本公司依發行價格收買已發行之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辦法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

(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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