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飆股 證交所揮重拳

工商時報 記者呂淑美/台北報導 2014.04.15

為了遏阻炒作,打擊量價異常的飆股,證交所接連從監視制度、信用交易管制揮出重拳,昨(14)日再度宣布,下周一(21日)起,集中市場有價證券被公布第2次處置,融資比率最重可直接降為零,量價異常個股的融券保證金成數,最高甚至可達110%,櫃買市場也將比照辦理。

台股直衝9千點大關,尤其不少中小型個股狂飆,不乏有人為炒作跡象,主管機關為抑制投機氛圍,近期頻頻出招降溫。繼證交所、櫃買中心上周三宣布,4月21日起實施新監理機制後,昨天再次發布,21日起將加強對上市櫃股票2次處置股票的信用交易採取緊縮措施,加重融資或融券放空者投資投機股票的成本。

證交所、櫃買中心上周宣布新監理機制包括:縮小上市櫃注意股票漲跌幅標準至23~25%(上櫃及上市股價分別逾40元及50元個股)、縮短連續3天列注意股即可進入處置、及延長第1次處置時間至10天、處置股票可採全數預收款券等。

證交所表示,投資人透過信用交易買賣上市櫃有價證券時,最高融資比率為6成(即投資人自備款4成),最低融券保證金成數為9成,若遭列為第2次處置,現行規定是降低融資比率1成及提高融券保證金1成。

但為了遏阻市場炒作投機,上述信用交易管制措施將大幅改變,21日起,當上市櫃有價證券經證交所公布為第2次處置者,融資比率將調降為零,融券保證金成數雖仍維持提高至1成(即收足100%融券保證金)規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若當上市櫃有價證券被公布第2次處置,又符合股價波動過劇、成交量過度異常、股權過度集中等相關規定的情事,而被調整成數者,不管原規定或新規定,提高融券保證金成數皆採累計方式處理,融券保證金成數可持續調高,不受10成的限制。

證交所指出,也就是說,未來上市櫃有價證券融券保證金成數可以比100%更高,舉例來說,若是融券保證金成數提高到110%時,某一檔個股股價每股10元時,等於投資人須自備1.1萬元(千股/張)保證金才能融券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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